家人還在世的時候,可以預先拋棄繼承嗎?


小陳的父親因長年愛賭博欠下了很多錢,小陳擔心自己未來會遭銀行或債主追討,想先辦理拋棄繼承,避免父債子還。像這種情形,可以先辦理拋棄繼承嗎?
繼承的法律概念
根據民法第1147條規定:「繼承,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所以在長輩尚未死亡的事實發生前,繼承就不會發生,更不會有先行辦理拋棄繼承權的可能。
可以放棄繼承債務但繼承財產嗎?

法律上所指的拋棄繼承權是指【全部拋棄】。繼承人不可選擇拋棄債務但同時又選擇要保有遺產的某一部分。
如何避免將來父債子還的情形?
  • 即時辦理拋棄繼承:繼承人應於知悉被繼承人死亡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
  • 法律規範上的原則為限定繼承:若未辦理拋棄繼承,在被繼承人死亡時,繼承人原則上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一切的權利義務。假設被繼承人在外積欠2000萬的債務,但留有100萬的遺產,原則上繼承人仍以因繼承而得到的100萬元去支付2000萬的債務,繼承人無須再自掏腰包1900萬償還。
注意遺產分配的合法性,避免訴訟
遺產問題因涉及到繼承人與繼承範圍的認定問題,建議在辦理拋棄繼承前先詢問代書或律師,給予專業的稅務規劃及計算,避免在遺產分割後,才發現繼承人的拋棄繼承不生效力或部分財產未計入遺產範圍或遺贈侵害到特留分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