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說明]
丙發生交通意外不幸往生。在丙過世前,其父母、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也都已經過世。
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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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順位繼承人(子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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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順位繼承人(孫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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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順位繼承人(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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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順位繼承人(兄弟姊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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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順位繼承人(祖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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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謹代書-拋棄繼承-收費標準-代書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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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費用 |
拋棄繼承基本費用 | 6,000元 |
每增加一拋棄繼承人 (如有未成年子女,包含法定代理人) |
800元 /人 |
海外授權書及拋棄繼承聲明書(代書提供) | 個案收費 |
郵寄存證信函 | 不收費 |
代理申請戶籍謄本 | 2,000元 |
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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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縣 市 全 省 均 有 服 務 | |
合 格 地 政 士 & 代 書 執 照(請點擊) |
拋棄繼承人所需準備的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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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被繼承人之除戶謄本 x1 | |
2 | 拋棄繼承人之戶籍謄本 (記事欄不省略) x1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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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印鑑章 | |
5 | 拋棄繼承裁判費新台幣1,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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