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美國日本繼承台灣遺產(不動產、存款、股票等)-代書費用表

遺產繼承-收費標準-代書費
繼承種類 代書費 
平均繼承登記 16,000元
分割繼承登記 16,000元
公同共有繼承登記 16,000元
遺囑繼承登記 16,000元
遺贈登記 16,000元
存款、股票、其他動產繼承 個案收費  
提供海外授權書 個案收費  
海外繼承人所需準備之文件
項次 平日價文件 備註
1 被繼承人在國外之死亡證明
  • 被繼承人如在國外過世
  • 該證明需先翻譯成中文後,再經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
2 身分證
 
 
  • 繼承人如有中華民國國籍
 
3
中華民國有效護照
4 國外有效護照
  • 繼承人如為國外人
5 出生證明或結婚相關證明
  • 證明有繼承權
  • 該證明需先翻譯成中文後,再經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
6 國外授權書
  • 授權在台灣之被授權人辦理繼承相關事宜
  • 該授權書須經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
7 拋棄繼承聲明書
  • 如繼承人想要拋棄繼承
  • 該聲明書須經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
       
繼承人在海外拋棄繼承-收費標準-代書費
項目 費用
拋棄繼承基本收費 6,000元
每增加一位拋棄繼承人
(如有未成年子女,包含法定代理人)
800元 /人
海外授權書拋棄繼承聲明書(代書提供) 個案收費
郵寄存證信函 不收費
代理申請戶籍謄本 2,000元
案例-計價基礎
  • 父親過世,配偶、長子(海外)、次子次子之未成年女兒、次子之配偶會同拋棄繼承。
  • 代書費 = 6000(基本費) +4x800 = 9,200元。
  • 共計有5位拋棄繼承人,6000元已包含1個人了,所以多了4個人,所以是4x800。
  • 以上費用不包含法院裁判費1,000元。
  • 長子的配偶雖非繼承人,但須代理未成年兒子主張拋棄繼承,也需準備戶籍謄本、印鑑證明等相關資料,仍算一位人頭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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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棄繼承人所需準備的文件
1 被繼承人之除戶謄本 x1
2 拋棄繼承人之戶籍謄本 (記事欄不省略)  x1
3
  • 拋棄繼承人及法定代理人之印鑑證明 (申請目的:拋棄繼承)  x1
  • 請參閱:如何申請印鑑證明
4 印鑑章  
5 海外拋棄繼承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有效之中華民國有效護照影本
  • 居留證影本
6
 
拋棄繼承人在大陸地區 #如亡者過世在海外
中文譯本之死亡證明-經駐外館處驗證
#在海外出生,並在台無設過戶籍
中文譯本之出生證明-經駐外館處驗證
7
 
拋棄繼承人在大陸地區 #亡者過世在大陸
死亡證明-經大陸的公證處公證,再經海基會驗證
#大陸出生,並在台無設過戶籍
出生證明-經大陸的公證處公證,再經海基會驗證
8 拋棄繼承裁判費新台幣1,000元
  • 除戶謄本及戶籍謄本可至全台任一的戶政事務所申請 (可跨縣市)
  • 印鑑證明須至戶籍地縣市內的戶政事務所申請 (不可跨縣市)
代書幫您準備之文件
1 拋棄繼承聲請狀
2 繼承系統表
3 拋棄繼承人在大陸地區 拋棄繼承聲明書-經駐外館處驗證
授權書,經駐外館處驗證
4 拋棄繼承人在大陸地區 委託書,需經大陸的公證處後,再經海基會驗證
5 為未成年子女利益拋棄繼承切結書 (如有拋棄繼承人未滿20歲)
6 存證信函 (通知次順位繼承人)



1.被繼承人(亡者)的繼承人到底有誰?。

 
配偶   +   順位繼承人 (民法第1138條)

2.什麼是「順位繼承人」?
次序 稱謂 備註
一順位 直系血親卑親屬
  • 包含子輩(子女)、孫輩、曾孫輩等。
  • 未出生之胎兒也包含在內。
  • 若有「代位繼承」的情況,舉例如爺爺最近過世,但父親比爺爺還早過世,這時候孫輩就會代替子備的繼承地位,與父親的兄弟姊妹同為子輩的繼承人,而成為第一順位,也就是最先需要拋棄繼承的那些人。若該代位繼承人還有子女(曾孫輩),曾孫輩的繼承地位也會向上一親等,變成孫輩的地位
  • 按民法第1139條規定,「以親等近者為先」。
二順位 父親與母親
  • 如亡者被他人收養,這裡的父親與母親是指養父、養母。
  • 生父、生母並無繼承權,無須拋棄繼承。
三順位 兄弟姊妹
  • 包含同父同母、同父異母、同母異父、領養的兄弟姊妹。
  • 不包含兄弟姊妹的子女。
四順位 祖父祖母
  • 包含內外祖父母,也就是爺爺、奶奶、外公、外婆。

3.各繼承人間的法定應繼分
繼承人之法定應繼分
  • 父母=1/2,如果父母都在,即父親法定應繼分=1/4、母親法定應繼分=1/4;如父已過世,母法定應繼分=1/2。
  • 兄弟姊妹=1/2,如有長男、長女、次女三人,每人之法定應繼分=1/6。
  • 祖父母(包含內外祖父母)=1/3,如果內外祖父母尚存,每人之法定應繼分=1/12 ; 如僅剩內祖父、內祖母健在,其法定應繼分各為=1/6 。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駐館位置及聯絡資訊
名稱 地址 電話 境外撥打/境內直撥

駐亞特蘭大
 
1180 West Peachtree Street, NW, Suite 800, Atlanta, Georgia 30309, U.S.A
  • 1-404-870-9375
  • 404-870-9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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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波士頓 99 Summer Street, Suite 801 Boston, MA 0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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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芝加哥 55 West Wacker Drive, Suite 1200, Chicago, IL 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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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 請點擊
駐丹佛 1600 Broadway, Suite1740, Denver, CO 80202
  • 境外撥打:+1-720-587-2949 
  • 境內撥打:720-587-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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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關島 590 South Marine Corps Drive, Suite 721 (位於ITC國際貿易中心7樓), Tamuning, Guam 96913 U.S.A.
  • 1-671-472-5865
網址 請點擊
駐檀香山 2746 Pali Highway Honolulu, Hawaii 96817 U.S.A.
  • +1-808-595-6347
  •  +1-808-595-6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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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休士頓 11 Greenway Plaza, Suite 2006, Houston, TX 77046
  • 1-713-6267445 分機:簽證-3832
  • 1-713-6267445 分機:護照-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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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洛杉磯 3731 Wilshire Boulevard, Suite 700, Los Angeles, CA 90010, U.S.A. (本處位於洛杉磯市市區威爾榭大道上)
  • (1-213) 389-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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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邁阿密 2333 Ponce de Leon Blvd. Suite 610, Coral Gables, FL 33134
  • +1-305-443-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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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紐約 1 E 42nd Street, New York, NY 10017, U.S.A.
  • (1-212) 317-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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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舊金山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San Francisco
555 Montgomery Street, Suite 501, San Francisco, CA 94111
  • (1-415) 362-7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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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西雅圖 One Union Square, 600 University St., Suite 2020, Seattle, WA 98101, U.S.A.
  • 總機:1-(206) 441-4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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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美國 4201 Wisconsin Avenue, N. W., Washington, District of Columbia 20016-2137, U.S.A.
  • (1-202) 895-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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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限定繼承-如何申請及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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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何時要辦理繼承及遺產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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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買賣贈與過戶到底需要準備什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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